2008年1月1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家被他人搬空 竟是朋友所为
朱一红

  外出只一个上午,没想到竟有朋友搬走了自己租房里全部家用电器,用以抵赌债。
  张枚是杭州某服装市场的营业员,她在东阳城区也租有房子。最近,张枚回到东阳后,一早就去义乌玩。中午,她接到朋友杜某的电话。得知张枚在义乌后,杜某就说自己去张枚租房附近的棋牌室玩时,看见有两个人在拆张枚房间外的空调。张枚听后大吃一惊,连忙委托杜某去报警。不料杜某竟说报警有什么用,东西又拿不回来,说完就挂断了电话。张枚放心不下,就打电话让另一朋友去看一下。
  下午,朋友告诉张枚,说空调外机的确没了。张枚就马上赶回东阳,到租房一看,房门没有明显撬痕,但房内的电视机、冰箱、DVD、洗衣机、空调都没了,放在衣柜抽屉里的400元现金也不见了。后张枚在房东处得知,是杜某伙同他人搬走了东西,还说是受张枚的委托。于是张枚立即打电话给杜某,但杜某一再声称事情和自己无关。
  当晚,张枚在吴宁派出所报案时,又给杜某发了短信,这次杜某承认是他拿走了张枚的东西,他回短信说,东西没有了,他拿去抵赌债了。还说等他有钱时,会买来还给张枚的。最后杜某还说,他欠别人的赌债,已到外面去了,今年不回来了。
  张枚说,她和杜某只是普通朋友,她也想不通他怎么会这样做。目前,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。